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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分销系统利润分配

 
2016-11-23 10:42:33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微商分销系统的基本原理简单来说就是分销商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就是三级,三级为一个佣金单位进行分佣提成,超过三级不构成直接关系,并且法律也把超过三级分佣提成定义为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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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级分佣模式下面小编给大家举个简单例子:

甲是品牌商发展的分销商,乙是甲发展的分销商,丙是乙发展的分销商,丁是丙发展的分销商,戊是丁发展的分销商。那么在分销模式体系中,甲是一级分销商,乙是二级分销商,丙是三级分销商。丁卖出产品拿销售佣金,甲和乙能拿佣金。丁卖出产品,只有乙和丙能拿到推广佣金。

同理:戊卖出商品,只有丁和丙能拿到佣金,甲和乙都没有。其实说到底也就是薄利多销模式的转化,把其中的一部分利润分给了宣传者,也可以说是把原本做广告的费用不做媒体广告而是拿来做了口口相传的广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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