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阿里巴巴集团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标的216万元人民币。据了解,该案系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递交当日已获法院立案。(12月5日中国新闻网)
所谓刷单,就是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通过获取虚假的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进而获取利润。2016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就曾对此类事件进行过曝光,并引发公众极大关注。
一个从未有过真实交易行为的网店,只要花钱刷刷单,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轻松冲钻、冲冠;一个辛辛苦苦靠一件件真实的商品积累信誉的网店,若想冲钻、冲冠,不经过漫长时间的积累,是不可能达到的。
在不了解内情的消费者眼里,这样的钻和冠没有任何区别,但是,由于钻和冠代表的是商家信誉,而商家信誉又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重要的依据,所以,刷单冲钻、冲冠的行为,必然会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误导。
消费者在虚假钻、冠的影响下,选择了信誉实际上毫无保障的商品;遵纪守法的网店虽然每一点荣誉的取得都是真实的,却无力与刷单者在同一平台上相竞争。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得利,消费者受骗,这样情景绝不是一个正常电商环境所应有的,也不是一个正常社会所能容忍的。
刷单现象的存在,受害者并不仅仅是消费者和诚实经营的网店,还有淘宝等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