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初现雏形,很多人表示不理解这样的规则为什么一直难以制定,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其中的三个影响因素吧。
首先,跨境电商的定义不明确。跨境电商虽然发展了20多年,但真正大规模的爆发是在近两年,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作了明确定义: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共享非结构化商务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中的各种交易。
美国政府在其《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也指出: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支付、交易服务等。但美国对跨境电子商务的认知主要指“数字贸易”。
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除了关注数字产品,也关注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的实物贸易,包括与实物贸易相关的税收、支付、物流、贸易便利化和“单一窗口”数字口岸等。截至目前,各国对跨境电子商务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和定义,这就使得国际规则制定中往往难以把握全局性的共同规则。
其次,各国利益诉求不相同。美欧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国际规则方面诉求重点是不一样的。美欧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占GDP的70%左右,发展中国家平均占35%左右,所以,发达国家的诉求会主要偏重于服务方面,发展中国家是在货物方面。
美国要求不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欧盟则不赞成对电子商务永久性免征关税,而这个关税也主要指数字贸易和技术贸易。中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但从企业的诉求来看,重点在各国税收限制、各国的物流通关效率、身份认定与认证、权益保护、国际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方面。
第三,各国国内法律规制相对实体经济来说并不健全。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它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商务中时间、空间和价格方面的旧规则。以我国为例,目前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经济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中也缺乏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现行的法律无法规制可能出现的交易纠纷、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诸多问题。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所衍生的许多问题,如通关、商检、退税、结汇、消费者权益、交易纠纷、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新问题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保障。
以上三点就是导致跨境电商国际规则难以制定的原因,希望能解决大家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