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分别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试点情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三个专题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并赴深圳、肇庆、中山开展实地视察。
电子商务
代表们在深圳视察时了解到,广东是跨境电商发展大省,但也存在出口骗税现象的大量发生。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骗税后,究竟要不要处罚平台?目前,国家对于骗税主体并没有明确认定。不少代表提出,平台和企业都应因此承担责任。
深圳国税局:跨境电商出口骗税数额巨大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罗练锦7日在向全国人大代表汇报时透露,2015年,广东电子商务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均列全国首位。2016年1-10月,广东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37万亿元,同比增长28.3%,网络零售交易额7714.9亿元,同比增长30.8%,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统计进出口额108.4亿元,同比增长24.3%,规模全国第一。
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昨日,深圳市经贸信委机关党委书记张立仁与代表座谈时介绍,深圳做电商出口的中小微企业很多,也出现了利用出口退税进行骗税的现象,但有关部门在处罚过程中只是处罚了电商平台,并未处罚到出口企业,对电商平台的发展产生影响。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国税局局长范立新也表示,深圳跨境电商众多,出口退税数额巨大,去年查实的出口骗税的数额巨大。“出口骗税的主体是谁?应该处罚谁,是处罚出口企业还是平台?税务部门只是执法部门,并不是主体认定部门。”范立新说,对于这一问题,在顶层设计上并未明确,因此地方在执行时无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