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中小微企业做主角的互联网时代,“群雄逐鹿”却并未出现在中国的电商领域。因贴近用户随时可调整创新,这一最能助其在电商舞台上长袖善舞的优势,始终难以显现出来。
中小微电商企业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双创背景下依然呈萎靡不振之势,这一问题在此间召开的“中国大数据与法律大会·第二届大数据时代双创商业模式高端论坛”上被提出。论坛由重庆大学主办,重庆金窝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腾讯公司协办。
多位专家指出,互联网商业模式具有可专利性,唯有对其予以专利保护,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兜底保护,才能打破已经在电商领域形成的垄断。
记者今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保护或成定势。目前已经结束征求意见的《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将含技术特征的商业模式纳入其中。“草案明确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纳入申请与保护的可能性,但是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实际情况予以区别,然后才能确定是否确权。”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