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分销和传销有很多共同点,都有互相关联的上下级,发生交易行为后,会有额度不同的返佣。因此易被非法传销套用为外衣,不过,二者仍然存在本质区别。
首先,传销没有产品,或者是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产品,但分销产品往往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其次,分销渠道分成一般不超过50%,但传销是百分之八九十,甚至100%。
第三,传销返佣没有层级限制,有的甚至多达七八级,裂变速度更快,但三级分销返佣只限三级。
第四,三级分销一般不涉及违法行为,但传销往往会伴随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分销是否达成“三级”并不是传销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没有构成“三级”,但符合传销构成,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传销犯罪的构成要件有,首先,是否是实际产品,是否以交易产品为获利来源;其次,有没有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再次,会不会扰乱社会秩序。
三级分销借鉴的是传销的手法,是一种古老和强劲的商业模式。但创业者要注意的是,分销体系是否达成三级,并不是传销行为的构成要件。
因此,从公众认知来说,三级分销模式尽管短期内能够快速起量,但却存有传销风险,面临着政策和平台的限制。未来,分销模式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