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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或跨省协查“网红”收入

 
2017-03-13 15:35:55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这次检查发现,同为大型直播平台但是财务制度却是大相径庭,说明对这个新兴行业的内外部管理都亟待加强,同时要解决直播衍生出的问题必须抓住平台这个牛鼻子。”相关调查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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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分析机构2016年发布的多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共生长着200多家直播公司,各方资本纷纷涌入,直播App的市场如群雄逐鹿般风起云涌。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

地税部门分析认为,直播平台已经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时期,但这个新兴行业在税收遵从度等方面确实还有待提高。随着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网红经济企业交易方式灵活多样,交易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企业容易向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转移,因此纳税地点的确认相对有难度。对于一名网红在多个平台直播、多处取得收入的问题,税务部门需要加大跨省协查的力度。”在对上述直播平台数据进行核查、分析后,朝阳地税相关调查人员同时表示,网红名人的收入不止包括打赏收入,还包括广告收入、线下商演收入等。要监控这些收入来源,确定网红名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税务部门今后还需要加强对网红名人所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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