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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打假:加大惩戒力度成共识

 
2017-03-16 15:00:38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两会期间,行政执法机关率先对假货治理问题作出回应。在3月10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公开点赞马云,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建立企业信用系统是让假货不断逐渐减少的方法。张茅强调要对制售假加大惩戒力度,不能“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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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制假售假是全社会的公害,这几年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都不断在加大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治假涉及到整个社会,不同的环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需要共同发力”。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写入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用专门篇幅介绍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法学专家对此高度认同并倡议:假货生产同样日益公开化产业化,应借鉴严格执法加重刑罚的方式进行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正在关注“打假”议题。他进一步说明: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制订,因此目前尚无针对打假的法律法规修订计划。但随着社会关注度的发展、以及年内重大事件的发生,“不排除对执法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可能”。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呼吁,建议国家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向媒体表示:人民群众对打假入刑呼声很高,需要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方式加以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食药局局长柯俊则建议“将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并防止对制售假犯罪分子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周喜玲建议制定地方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建立质检、公安、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刑法对各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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