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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气垫门”受损消费者将获4500元

 
2017-03-17 16:53:17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在沉寂一天多之后,耐克方面对于“气垫门”事件终于给出了具体解决方案。3月17日上午,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耐克中国”)发布声明称,对于此次受到影响的消费者,将一次性全额退款,并提供人民币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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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中国在声明中表示,公司在调查后发现,受到消费者投诉的Hyperdunk 2008 FTB鞋类产品错用了后脚掌内置ZOOM AIR的宣传资料。“对于购买了该产品并受上述原因影响而对产品有不满意的消费者,我们将在收回货品的同时一次性全额退款并提供人民币肆仟伍佰元。”耐克表示,消费者即日起可以拨打耐克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及登记,耐克将从4月3日起的90天内进行上述退货服务。

财新记者随后拨打耐克中国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对方告诉记者,客户服务中心没有直接退款退货的权限,需要将消费者的信息统一进行登记,反馈给耐克中国总部解决。

这是耐克“气垫门”事件发酵后,耐克中国方面第一次给出具体赔偿方案。央视“3·15晚会”曝出耐克Hyperdunk 2008 FTB鞋类产品宣称采用气垫设计,但实际上并没有在鞋中放置气垫。

耐克方面此后连发三份声明,称央视“3·15晚会”反映的情况,是耐克方面对产品的描述错误所致。耐克中国称,2016年4月售出了300双Hyperdunk 2008 FTB篮球鞋。耐克中国在声明中向受影响的消费者道歉,并承诺退款。

不过,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退一赔三”问题,耐克方面此前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耐克的这一“反应迟缓”,招致批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Hyperdunk 2008 FTB鞋类产品售价为1499元,此次耐克表示将退款4500元,恰好是该鞋类产品售价的三倍。

如果此次“气垫门”事件确由“错用宣传资料”所致,耐克方面是否涉及“欺诈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财新记者,判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并不以其对商品或服务陈述的内部形成过程为标准。“无论是有意还是过失,一旦对商品的虚假陈述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影响,商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据央视报道,上海杨浦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耐克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耐克方面已向执法人员提供涉案商品的文案出处、进销存案的数据,后续将进一步核实数据,固定证据,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办案程序,调查结果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公布。耐克中国在声明中亦表示,“将继续全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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