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消失的自行车道遭遇了突然兴起的共享单车,这组矛盾的背后蕴含着大问题。
所谓共享经济,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将某人拥有的闲置资源交由另一方使用,拥有资源的一方据此获得相应报酬。从社会经济的整体视角看,共享经济的发展可以降低社会整体资源消耗,能让闲置资源产生价值,还能降低资源使用者的支出,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然而,如果共享经济影响了别人,那么对于社会整体来说,利弊得失会不会有了反转?
比如:共享单车占用机动车道或者行人道影响其他人的出行,或者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甚至阻碍交通,都是小众受益大众受损。
当然,如果有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这些问题一下子就能解决;然而要不要让市政部门在道路上重新设计非机动车道,这个问题又复杂了:如果拓宽增加非机动车道,就意味着增加城市建设成本;而如果道路优化之后,共享单车的旋风刮过去了,路上非机动车数量下降,是不是这方面的投资又浪费了?
矛盾的根本点在于:
1)公共单车本来是一项非盈利性的公共配套服务,和路网建设一样应该属于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或者福利;
2)中国的共享单车提供者是试图从中盈利的互联网企业;
3)这些企业不但不能左右提供道路设施的政府部门,反而应该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
所以很难说清,到底是惟利是图的企业超越了当前现状,还是政府和配套跟不上互联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