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变,一直被当作是悬在跨境电商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前不久,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总体安排发表谈话,与去年被称为跨境电商“拦路虎”的“4.8新政”相比,此番商务部表态涉及三大要点:一是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不再受制于一般贸易监管;二是试点城市从10个扩大到15个;三是进一步强调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据了解,新政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持续有效。这会给跨境电商带来怎样的影响?
近年来,伴随全球经济和中国外贸的持续低迷,跨境电商发展迅猛。艾媒咨询发布的《2016-2017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规模达6.3万亿元,是2013年的2倍多,“海淘”用户规模达到4100万人次,海淘消费呈普及化,不少人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进口化妆品、母婴产品等。另有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第4季度,中国跨境进口零售电商市场规模为957.1亿元,环比上涨37.7%。
“无非是线上线下渠道之分。”谈到跨境电商这个话题,有着多年进口化妆品运营经验的黄振说,通过线下做进口化妆品业务,几乎都是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完成的,而跨境电商平台是以线上交易为主,但二者同属跨境贸易范畴,实质上都需要严格按照符合国家关于检验检疫、税收、海关等相关政策规定去操作。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经常被指责游走于政策的灰色地带,这跟其运作模式有关。据了解,跨境电商主要分为B2B和B2C两种贸易模式。B2B模式下,如阿里巴巴、敦煌网等电商平台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被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通常是代购商或个人行为,例如海外代购,物流方面则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大多没有纳入海关登记。还有一种洋码头这样的平台,是C2C和M2C两种模式并行操作。
不过,中国关于跨境电商的监管机制更多是针对B2B模式的,对其它模式的跨境电商一直未有明确监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