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人士看来,竞标企业的这类低价投标的做法,更多的是为了“以后的发展。”
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首先,类似‘0元’中标的违反了《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其次,世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电信在招标项目中相当于免费送设备,但设备安装完以后,相应的服务、二次建设可能就会出现。所以,电信运营商的低价策略并不是为了现在的利益,而是为了以后的发展,在持续多年的服务期内,项目会衍生出一些其他的附加或者增值服务。到时候,运营商的带宽、信息化的服务都可以给他们带来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中标企业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仅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同时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晓非认为,这类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仅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还违反了《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所以这种投标,就算中标了,也是违法的。”
焦晓非表示,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的重大项目都是应该招投标的。《招投标法》根本目的就是允许一些市场竞争单位参与竞争,而近乎0元的方式,从表面上看,是牺牲了公司的利益;但事实上让人联想到它很可能存在捆绑性质,即通过0元中标,然后再通过其他项目赚钱。这样的做法对其他的竞争对手来说打击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