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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假货 平台如何担责

 
2017-04-06 14:46:06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关于电商平台在售假行为上的担责问题,业内外一直存在争议。

不少专家认为,相对于执法机关,平台对自身商家的监管灵活性和精准程度更高,且作为交易平台,电商应该对售假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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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阿里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则认为,打假是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平台毕竟不是执法机关,不具备有力的打击力度和权限。

根据阿里平台治理部披露的数据,2016年,阿里用大数据加人工复检方式,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超5万元起刑点的制售假线索,执法机关受理其中的1184条,公安机关能够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个。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制售假入刑率不足0.7%。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阿里主动防控系统在12个月内拦截了3.8亿个假货产品页面,这些假货未能登陆电商平台,但在线下实际存在着,假货源头不除,无论线上线下都深受其害。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对网络交易平台在卖家售假中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应区别进行分析。

赵占领表示,按照新消法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首先是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其次是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第三是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电商平台自身对于假货做出某种赔偿承诺的话,应当兑现承诺。

“除此之外,需要证明自己对于入驻商家的售假行为不明知或者不应知,否则亦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赵占领告诉《法人》记者。根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电商除了因无法提供“售假”商家真实名称、联系方式而承担的先行赔偿责任外,若明知商家“售假”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要与店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尽管电商平台对于售假问题也在努力打击,但目前的效果下,并不足以威慑售假者。而对电商平台来说,鉴于假货猖獗,除可能承担法律风险之外,还会面临形象、声誉受损以及品牌撤驻等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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