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专家看来,目前的法律环境赋予电商“打假”的手段还是过于单一和被动。对于电商平台来说,能做的无非是要求平台上经营的商家提供销售商品的相关证明以及在收到投诉时及时移除涉嫌侵权的商品。
就效果而言,此举的确无法应对数量庞大且造假成本低廉的售假商家们。因此,法律体系和打假机制仍须不断完善,电商“打假”任重而道远。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在2020年实现有效遏制侵权假冒高发多发势头等目标,并在具体治理工作中表示,要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
显而易见的是,伴随市场形势的变化,消费者购物渠道的丰富,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身份更加隐蔽、手法不断翻新等新情况,都对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提出要求。
技术的进步也导致售假和造假的隐蔽性增强、手段多样,市场在变化过程中,售假的手段也在变化,亦成为网络打假的新难题。
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无疑将有力推动网络售假的打击范围和力度,建立更为完善的网络商业环境。但在呼吁政策和监管的同时,电商平台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鸿雁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认为,企业没有执法权不能成为假货存在的理由。
任鸿雁表示,应该对阿里巴巴等平台治理假货的决心和已有的治理手段表示肯定,但把假货泛滥归结于制假售假成本低、法律法规不完善有点推脱企业责任、转移公众视线之嫌。
“若说‘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已经不必倡议了,目前我国对于治理假货的法律规范除了《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还有《刑法》。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这个处罚的力度还不够严重吗?”任鸿雁说,在《刑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节中,对于普通商品、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品类的制假售假都有详细的处罚和量刑规定。
任鸿雁表示,没有一个国家的企业拥有执法权,不能因为阿里拥有庞大的商业平台就可以拥有国家公权力。作为一个电商平台,运用商业手段遏制假货商家的进入、监控假货泛滥本就是其商业规则所在,当然也是法律的要求。
正如任鸿雁律师所言,目前我国的法律针对售假问题的处罚已然较为完善。《刑法》中除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规定之外,还规定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刑罚,共有两档刑期,一个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消法、刑法等现有法律法规之外,制定中的电子商务法亦将在电商售假问题上做出相关规定。
反观国外,针对制假售假问题的法律打击通常也较为严格。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制假售假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会被终生监禁。而对于公司处罚则更加严厉,罚金可高达15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