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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更新技术监管卖家

 
2017-04-10 13:30:41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针对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办法》做了特别规定。一方面,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平台上的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另一方面,平台应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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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一些平台已经更新了售后条款,包括卖家义务及违规处理。例如,当淘宝判定卖家未履行其“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即视为卖家违规,淘宝有权给予卖家相应处罚;卖家需在收到买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款给买家,未按时退款的,淘宝有权直接操作退款给买家等。

在平台技术监管方面,苏宁易购已确定在网页端口推出“无理由退货一对一确认”,即针对部分激活、拆封或试用后不支持退货的商品做出明确公示,并明确退换货规则。“新规以后,我们也曾发现经过举证调查确为第三方店铺违反规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罚。”苏宁易购相关负责人说,遇到此类情况,首先对违规的店铺进行扣分及违规商品下架处理,如涉及商品较多或店铺违规情节严重,则对店铺进行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屏蔽处理,并加重扣罚分值。

好享购物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对于短期内投诉较多的商品,系统将自动预警,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做出调整或下架,在服务上目前已升级为十五天无理由退货。

“经营平台应当是第一责任人,应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并通过大数据管理,对自营或第三方店铺进行有效奖惩。”许明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引导平台建立健全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依法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发现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同时将处罚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专家建议消费者,对一些标的较高的商品,在购买之前先了解七日无理由退货情况,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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