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显示,官方将网络互助平台主要分为三大类,而《通知》整治行动也围绕这三块做布局,不了解这个划分就不能明白保监会这次治理的真正原因,以及整个互助行业未来将要发展的方向。
第一类是向公众明示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的区别,未诱导公众产生可获得风险保障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
第二类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存在虚假、误导宣传或其他不规范行为,但未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
第三类是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或存在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并非法建立资金池等行为的平台。
简单来说,《通知》整治的核心是收紧网络互助的边界,重点打压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的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也就是说对于未越界的第一类,保监会持认可态度。对有虚假宣传问题的第二类进行治理,重点打击的是存在诱导、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的第三类。
那背后究竟透露什么讯息呢?首先,释放了对网络互助行业正常发展(一类)认可的信号;其次,对于网络互助向保险过渡的苗头进行了打压。
当下中国保障体系存在的几个矛盾,官方的重大疾病险区域不平衡,很多人享受不到这项保障,然后民众对商业保险的接纳程度不高,以及我国慈善体系也存在着各类问题,导致很大一部分国人在重大疾病保障或意外保障方面是在裸泳状态。网络互助的出现,为整个矛盾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网络互助的本质是什么呢?网络互助,其实是国外的互助保险(或者叫相互保险)在国内的一个变体。它继承了互助保险的一些模式特点,如组织形式、管理办法,也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当前的监管环境做了一些变更。
它同保险的优势在于更自由化,门槛也低(体现在占用资金少、退出机制灵活、用户为主导等方面)。但是它同保险有着很本质的区别,保险(包括互助保险)的最基本特征是提供稳妥可靠保障(4月7日保监会发布的文件目的就在此),代价是参与用户要付出更多的投入,而且带有强制性质(进入门槛高、不能随意退出、由保险机构做主导)。
在现在国人普遍经济压力过重以及对商业保险了解程度有限的情况下,很多人宁愿承担风险也不愿为自己做保险,网络互助的灵活性成为很好的释放口。
网络互助的出现客观的缓解了中国保障体系不健全带来的部分社会问题,但自去年网络互助平台出现的虚假宣传和类保险化倾向,将会带来信任危机和模式困境,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这个还在发展襁褓中的行业夭折。《通知》中对二类、三类网络互助平台的严厉打压,看似亮剑严管,但最根本的用意还是督促网络互助的健康发展(对一类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