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在全球贸易经济中的地位仍不断上升,跨境电商成为发展对外贸易的新动能、新引擎之一,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不过,一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零售都面临着地方准入不规范、个人代购参差不齐等问题。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布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该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业内认为,“4·8新政”推行后,影响最大的是在国内建设保税仓模式的企业,一旦税改落实,成本增加,产品的售价会提高,势必会影响销量。然而,“4·8新政”在发布后一再放缓,新政过渡期已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为什么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政策却被一再放缓呢?“没准备好。”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背后原因第一是监管部门没准备好,第二是经过调研发现很多企业确实很难做到。”
在赵萍看来,对监管部门来说,时间仓促,监管部门没有太多的监管经验,“4· 8新政”只有两周的过渡期,海关监管部门系统原本没有跨境电商报关入口。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监管手段没有到位,包括海关、商检在内,监管部门需要一个过渡期把已有的政策衔接起来,把已有的手段和贸易业态建立一个关联。而对企业来说,来不及根据适用税率和进口品类限制调整教育经营策略,因此企业需要过渡期。
正是上述原因,“4·8新政”一经推出就引发行业跨境电商行业人士的强烈反应。2017年3月17日,商务部发言人做出了明确表示,过渡期后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物品的方式进行监管。
赵萍认为,新政就是让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监管的规则保持完全的一致。“从‘十三五’的整体发展思路来看,针对具体的跨境电商的政策就要与一般贸易越来越一致,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但赵萍也强调,并非所有的部门都会宣布2018年正式实施新政,只是说实施之后加强监管。“‘4·8新政’相对于跨境电商这个行业而言,门槛有点高。也许在2018年之后,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可能依旧执行‘4·8新政’之前的政策,仍旧在通关、监管这些方面存在着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