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类整治方面,《通知》提出,各地需根据风险排查的实际情况,按照情节轻重对“现金贷”P2P网贷平台进行分类处置,对违反《网格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平台按期完成整改;对涉嫌恶意欺诈、发放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的平台,各地在及时掌握犯罪行为事实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同时,对网络小贷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对于未经许可开展此类业务的机构立即叫停,存量业务逐步压降至零。
薛洪言表示,从目前从事“现金贷”的机构来看,既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具有放贷资质的持牌机构,也包括已经被纳入统一监管框架的网贷平台,还包括数以千计的无任何资质的创业企业平台。此次从放贷资质出手进行整顿,效果立竿见影,一大批没有放贷资质的平台将被迫退出市场,将从很大程度上缓解行业乱象。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整治进展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贷”平台基本情况(如机构数量、交易规模、借款人数、出借人数、借款利率等)、初步查实的违规问题、尚待进一步查明的线索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清理整规工作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