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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违反广告法欺诈消费者,被判退一赔三

 
2017-04-20 14:53:34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打假第一人”王海又出手了,这次的目标对象是小米。

日前,微博打假大V王海发布微博称,“小米电视2虚假宣传4K超高清、最顶尖的杜比音效等被认定欺诈,判决退一赔三。”并附上了法院判决书的截图。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曝光内容显示,原告消费者王某2015年6月19日购买了一台55寸的小米电视2和一台55寸小米电视2家庭影院版,后以被告小米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为由,诉诸公堂。

法院认为:被告小米公司在网上宣传和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时,大量使用了“顶级、最高、最强、最新、顶尖”等词语对其电视机的功能和质量进行宣传,该广告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对销售者而言,该行为属于诱导消费。

原告受到被告的宣传诱导后,购买了被告的电视机,但被告对销售给原告的电视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经过了4K认证,且对其宣传的最顶尖的杜比音效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故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构成了欺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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