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一份不错的创业计划,几位靠谱的同道中人。开始时,你们并肩奋战。很快,你发现股东失职,员工的能力与岗位并不匹配,技术骨干正在被对手挖角……你被迫签下第一份离职协议书,而这只是麻烦的开始。
有人说,创业者应该主导全局,不能被细节绊住脚。可你一定熟悉那些创业公司因各类纠纷而分崩离析的情节。若想保证公司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得扎实,你需要一些能够自我保护的法务知识。
Q:员工进入公司工作一般需要签订什么协议?
A: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劳动期限、报酬等相关事宜。公司部分工作人员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前述协议还可以通过条款的形式在劳动合同中与公司员工订立。
Q:保密协议针对的对象主要有哪些?公司是否需要向其支付费用?
A:保密协议针对的应当是能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群,如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从法律层面而言,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公司无需支付相应的对价。
Q:公司商业秘密主要范围是什么?
A: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为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且具有实用性,权利人通常会采取技术手段等保密措施。常见的商业秘密有知识产权、商业信息。
Q:竞业禁止协议应针对哪些对象?是否需支付费用?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A: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者直接与之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公司按月给予的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四,通常如无约定具体金额,补偿金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补偿金按月支付。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Q: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创业公司是否有必要?
A:竞业禁止协议订立时需注意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为 2 年。竞业禁止对象并非全体员工而是负有保密义务人员、高管及高级技术人员。竞业禁止的起始期限为员工离职之日起算,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协议中就经济补偿金额、期限、竞业范围、违约的赔偿金都应当明确约定。鉴于创业公司初期是以人为本,创业团队的人员往往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故提前设定竞业禁止协议非常必要。
Q:员工手册中是否可以约定竞业禁止?
A:因竞业禁止协议或条款是劳动者个体和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设定的权利义务,具有个体特性,因每个劳动者的岗位重要程度、岗位性质均不相同。而员工手册为针对不特定的公司全体的劳动者而适用的规章制度,普遍设定竞业禁止条款不符合法律就竞业禁止对象的定义,也不能体现劳动者个体的差异性,并不利于公司运用劳动法律条款对特定的关键岗位劳动者的限制。
Q:在竞业禁止方面公司股东与员工是否应当区别对待?
A:竞业禁止是基于劳动关系基础上的权利义务,如是针对股东的竞业禁止,必须先确定股东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无劳动关系的股东则无法与公司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Q: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是否有必要签订?一般针对哪些对象?
A:通常,知识产权归属协议针对公司全体员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属文件之一,特别是对于技术人员来讲更是如此。法律允许企业通过协议方式,约定与员工履行职务相关的全部权利归企业所有,并不需要支付费用。但从激励角度,企业可以自行设定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