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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版权偏离了传播的初衷,已陷入资本运作的怪圈

 
2017-04-27 10:29:24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中国的数字音乐版权,似乎一直处于畸形的发展状态,先是盗版横行,然后又进入了巨头的重金砸版权的争夺战。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音乐版权,但却陷入了用户体验不完整的怪圈——为了听一个歌手的音乐,你可能需要同时下载好几个APP才能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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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网易公司创始人兼CEO丁磊出席,并代表网易云音乐做了相关主题的演讲。

在演讲中他也提到了这点,在他看来,中国数字音乐现在的版权竞争走向,已经偏离了音乐传播的初衷。本来应该要广泛传播的正版资源,却被逐渐地限缩在了独家供给的模式里;本来应该是一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自由竞争市场,却走进了巨头哄抬独家版权费、赔本赚吆喝的怪圈。

“独家版权甚至取代了产品创新和用户体验,成了行业的主要竞争壁垒。”丁磊说道,这本是一个不该发生的现象,数字音乐正处于良好发展的上升阶段——行业不断规范,市场空间逐步明朗,用户音乐消费意愿也在不断提升,但版权的过度争夺却侵蚀了这一生机。

丁磊同样是个资深乐迷,在网易云音乐上你还能经常看到他分享的歌单,在演讲中,他也回忆了自己的大学时光——90年代华语乐坛的黄金岁月,但互联网带给唱片时代的冲击太巨大了,华语音乐开始有盛转衰。

丁磊认为,经过政府、行业一系列正版化之后,行业正在重新散发活力, 但现有的独家版权模式,并没有给音乐产业链的两端,音乐内容创作者和用户,带来利益,反而正版化的蛋糕,音乐人和用户都没怎么享受到,倒是被资本运作分掉了十之八九。

在他看来,版权是日常用品,不是奢侈品,不应该被人为的稀缺化,但同时为了保护版权的创作和传播,应该找到音乐人、用户和音乐平台三方都受益的商业模式,去建立出一个良性竞争的“新秩序”。

因此,丁磊提出了他的建议,他认为,首先行业应该联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音乐大数据平台,其次,呼吁网络下载音乐可以支持跨平台使用。

更重要的而一个建议是,音乐平台们可能要不仅仅传播音乐而是开始“制造音乐”了。丁磊表示,成熟的音乐生态可以始于版权,但不能终于版权。音乐平台可以通过版权保护获得商业收入,也可以通过创新发掘音乐本身的商业价值,通过技术上的创新模式,让用户为音乐本身买单。

比如,网易云音乐已经初步从产品到音乐专辑售卖,到会员付费,再到音乐人扶持的音乐商业链,而事实上,虾米、QQ音乐也正在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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