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商务局出台《关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将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涉农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等6类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以加快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将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传统企业、涉农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惠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开展人才培训的电商企业等6类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其中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扶持标准为,获得市级电子商务园区类(基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资金扶持,获得市级电子商务平台类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获得市级电子商务应用类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扶持;应用电子商务的传统企业,满足运用位置服务、移动终端布局等技术推进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结合,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步伐等条件,择优给予8万元、5万元资金扶持。
涉农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满足推动农村网络节点建设,培育专业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等条件,择优给予5万元、3万元资金扶持;惠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满足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各类便民电子商务服务等条件,择优给予8万元、5万元资金扶持。
同时外贸企业利用知名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自主营销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形成外贸增长点或应用电子商务提高贸易化水平,择优给予5万元、3万元资金扶持;精通电子商务的培训机构和成熟的电商企业,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培训的,择优给予5万元、3万元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