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根良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8.3万亿元,同比增长36.5%,交易规模跃居全球第一。2016 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或将超过25万亿元,“电子商务成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 新引擎 ”。
崔根良认为,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近些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在网上明码标价,公开叫卖个人信息。一些商家利用这些信息发布广告,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来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后果十分严重。
崔根良引用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称,网民在网购过程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占51%,84%因信息泄露遭到骚扰、金钱损失等不良影响,全国一年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因此,他呼吁,在立法上强化电商平台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迫切。
崔根良称,然而,《电子商务法(草案)》尽管对电商平台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等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仍缺乏比较具体的操作规定和责任条款,未强调电商平台对个人信息的保密责任,未强调电商平台对个人信息的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