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3-5552

O2O只是个过渡品,未来线下商家都将以“电商”自居

 
2017-03-09 13:32:18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O2O是电子商务的子集,意为线上购买、线下消费。
\

服务产品具有不可储存运输、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特性,线上购买的服务必须要到线下消费,因而O2O是服务产品通过互联网售卖的必然模式。

团购的原始含意是“组团购买、博取价格优惠”,标的既可以是普通商品,也可以是服务产品。

任何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商平台,普通商品的意向购买者足以“成团”,没必要打“团购”的旗号。所以团购的主要标的是服务产品,与O2O高度重合。换言之,大多数团购都是以“价格优惠”为旗号的O2O。

但如果真的像宣称的那样,团购平台的主旨是为消费者争取低价,为什么要向商家“抽成”呢?(尽管在“千团大战”的岁月里抽成比例只有1%-6%,甚至不收)

最具代表性的是餐饮业,这个我国开放最早、开放程度最高的行业,竞争也最激烈。美国饭店业传奇人物斯塔特勒(Ellsworth Milton Statler)曾说:开饭店最重要的三个要素是位置、位置、位置。但位置好租金高,位置差客流稀,总之生意难做。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的信任和依赖与日俱增,线上购买服务水到渠成。但商家比消费者更急切,他们希望互联网能够打破“斯塔特勒位置三定律”。

在不久的将来,技术进步加上商家电商意识提高,万千中小商家会像淘宝卖家那样把自家的服务产品放到电商平台,个个都是“淘宝卖家”,地推铁军将失去用武之地,新美大的核心优势将会消失。

Copyright © 2013-2018 合肥彼岸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亚夏汽车大厦17楼
工信部备案号: 皖B2-20150071-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50071-4 安全联盟认证 安全联盟认证 安全联盟实名认证

copyright@2015 合肥彼岸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893-5552 0551-65371998 QQ:800022936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亚夏汽车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