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产品具有不可储存运输、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特性,线上购买的服务必须要到线下消费,因而O2O是服务产品通过互联网售卖的必然模式。
团购的原始含意是“组团购买、博取价格优惠”,标的既可以是普通商品,也可以是服务产品。
任何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商平台,普通商品的意向购买者足以“成团”,没必要打“团购”的旗号。所以团购的主要标的是服务产品,与O2O高度重合。换言之,大多数团购都是以“价格优惠”为旗号的O2O。
但如果真的像宣称的那样,团购平台的主旨是为消费者争取低价,为什么要向商家“抽成”呢?(尽管在“千团大战”的岁月里抽成比例只有1%-6%,甚至不收)
最具代表性的是餐饮业,这个我国开放最早、开放程度最高的行业,竞争也最激烈。美国饭店业传奇人物斯塔特勒(Ellsworth Milton Statler)曾说:开饭店最重要的三个要素是位置、位置、位置。但位置好租金高,位置差客流稀,总之生意难做。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互联网的信任和依赖与日俱增,线上购买服务水到渠成。但商家比消费者更急切,他们希望互联网能够打破“斯塔特勒位置三定律”。
在不久的将来,技术进步加上商家电商意识提高,万千中小商家会像淘宝卖家那样把自家的服务产品放到电商平台,个个都是“淘宝卖家”,地推铁军将失去用武之地,新美大的核心优势将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