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地方AMC公司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合资公司成立之时,银行业处置不良的压力较大。如果转让到银行体系外的AMC,转让价和原值之间的差额就是银行的损失,需要用大量拨备冲销;而转到自己旗下的公司,相当于用“时间换空间”。
今年以来,无论是官方发布的数据,还是上市银行的年报都显示,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开始出现企稳迹象。
与此同时,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也暴露了一些比较有争议的做法。一家省级AMC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期银行向市场上推出的资产包较少,有很多是定向给四大AMC的,然后再转给银行和AMC的合资公司,有些可能是非真实转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及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发现,工农中建四大行均通过旗下香港子公司下属的孙公司等多重股权关系,与华融、信达和长城合资设立了合资公司,分别为瑞华国银(工行49%,华融51%)、信恩润实(农行49%,信达51%)、中银信达(中行85%,信达15%)、长融金诺(建行66%,长城34%),并通过合资公司大量持有本行的不良资产。
某资产管理公司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来说这些合资公司是银行和AMC“总对总”设立的,基本的操作模式是,银行将不良资产“总对总”卖给AMC,四大AMC再按照约定将资产转让给合资公司,然后合资公司委托资产来源的银行进行处置。
据上述人士介绍,这些合资公司的经营多数是银行的资管经营部、资产经营中心、法律保全部等贷后催收和不良处置部门在负责。银行业称之为“表外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的清收通过“反委托”的方式大多仍由银行的各分支机构负责,转让的价格也较高有的甚至是原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