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的具体内容,腾讯OMG事业群公关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此案正在诉讼过程中,不便过多发表观点,公司将等待法院判决。
为什么此时腾讯突然向今日头条发难呢?分析人士认为,今日头条的体量日趋变大,已成长为日活跃用户超过5000万的新闻分发平台,严重危及腾讯帝国的内容版图。
“新闻的搬运工”是今日头条一直以来的定位,从不同内容源抓取内容呈现给用户,又坚持以机器运算为核心,时常发生版权争议,这让今日头条难以逃离内容提供方的质疑。
腾讯认为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不外乎两种情况:腾讯原创内容和上传到腾讯平台的第三方内容。就腾讯声称的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曾为媒体代理版权诉讼案件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说,约稿版权有几种可能性,比如说腾讯企鹅号,腾讯和作者基于签订的合同而产生权利;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授权得到传播的内容是独家。
张岩介绍说,此次的一系列诉讼或将涉及“避风港原则”的适用问题。这一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时,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
而今日头条若要适用“避风港原则”,则需要像其对外表示的那样,证明自己没有进行人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