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涵盖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多个重点领域,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促进了新动能、新消费的培育。从今天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带您了解数字文化产业的现状和未来。
“到2020年,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日前发布的《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确定了目标,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已迎来黄金发展期,中华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将借此东风上一个大台阶。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7.31亿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手机网民有6.95亿人,各类互联网服务应用均保持高速增长。
“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数字文化产品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与百姓生活越来越密切,已经成为目前群众文化消费的主产品。”文化部产业司相关负责人说。
“以我国的网络小说为例,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数量都是世界第一。”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分析师张振翼告诉记者,尤其是在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兴起之后,我国的发展速度明显超过了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受到‘技术锁定’的限制,许多发达国家在铺设最新技术应用时稍显滞后,而我国则有轻装上阵的优势,可以直奔最新技术。例如,中国的4G网络规模达到世界第一,并已在5G标准研究上居全球主导地位。”张振翼认为,我国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数字文化产业非常有潜力占据全球领先的位置。
如果说7亿网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坚强的后盾,那么,网络用户付费习惯的养成则是“引爆”数字文化产业的导火索。“我国的互联网早在本世纪初就开始发展。但长期以来,互联网上的内容是极难变现的,往往是有人气,但没有盈利模式。”张振翼说,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突破,我国网民逐渐培养起了为网络产品付费的习惯,也只有这样,7亿网民才能成为真正的消费者。
文化部产业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传统文化产业将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并不断催生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数字文化消费将成为扩大文化消费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