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微软的对峙,终于以我的“有条件离职”而告终。有条件的意思是,微软必须满足我的条件,我才会签字表示“自愿离职”。看来微软真是目光短浅的公司,宁愿放弃优秀的人才和极其可靠的代码,也不愿意给人合理的报酬和职称。或者也许我的代码写得实在太清晰了,所以他们觉得不需要我就可以搞定一切吧,那我祝他们好运了。
由于入职的时间不够一年(7 月份到一年),按照 offer letter,如果我“自愿离职”,微软就有权收回入职时给我的“sign-on bonus”,价值 2 万 5 千美元。在我看来,这个 sign-on bonus 根本不应该退。微软一直把这个 sign-on bonus 和其它 bonus 算在我“第一年的收入”上面,以此来说服我他们给的工资还算合理,直到给 offer letter 的时候才说这个是不满一年要退的。我这几个月付出的额外工作时间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 sign-on bonus 的数额,更不要说我放弃了今年的 performance bonus,而且我已经工作了 9 个月,所以就算退也不应该全部退。所以我对于“自愿离职”,提出了一个很简单的条件,我要求微软放弃收回 sign-on bonus,这样我才会给他们签字,表示自愿离职。结果他们“同意”了,然而却为此附加了许多的条件,把这些都写进了我的离职协议,要求我签字。
这个协议包括了非常恶心的条件,比如从今以后我不得再加入微软,它的下属公司,以及微软股份超过 50% 的其它公司,不能鄙视微软,不能协助现在,过去或者将来的微软员工,对公司提出抱怨或者顾虑,承认微软没有犯任何错误,不得起诉微软,等等。很显然,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加入微软了。光是想到要用 Windows 工作,要和印度阿三共事,我就不会再做这样的傻事了 :P 但要求我签这样的协议,却是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和尊严,这不是明摆着在欺负人是什么?几个经验丰富的朋友看了这个条款,都说从来没见过任何公司使用这样的离职条款,这是霸王条款。
由于这个原因,我严词拒绝了签这个协议。我对他们说:“这个协议要我放弃如此多的法定权益,我不能签。我完全可以算是放假,等到 7 月满一年的时候再离职。” 然而 HR 回话说:“你的 email 里面已经说你要离职,我们已经同意了,所以等到 7 月不再是一个选择。” 呵呵,从来没有听说自愿离职可以发个 email 就行,不用签字的。另外,我的 email 里面说的其实是:“如果你们同意不收回 sign-on bonus,我就离职。” 这是有条件的,微软并没有“无条件满足”我的条件,而是在此之上又提出了极其恶毒的条件。我不能接受这些条件,所以我也就不会主动离职。看清楚这里的逻辑了吗?后来,我就发现 HR 开始肆意歪曲我的话,想强迫造成一种我已经主动离职的假象,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这个 sign-on bonus 的问题,来逼迫我签这个恶心的协议。
与微软 HR 和上司们的谈话,从我面试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充满了谎言和欺诈。撒谎找借口压低职称和工资,上司们为了树立威信,对自己的经历和成就进行夸大,故意不让我和其它团队面试,各种讨价还价,在 offer letter 上做文章,再加上入职后的各种奇葩经历…… 这一切都让我非常的恶心。要不是我早已经决定在美国只看最后一个大公司,我是肯定不会加入微软的。我曾经一度讨厌微软和 Windows,后来却由于很多人说微软的好话,说他们尊重人才,信以为真。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微软始终没有变过。它的 Windows 和其它软件的质量,也从来没有变过。看起来有一些好的想法,然而全都糟蹋在水平低劣的印度廉价劳动力手中,糟蹋在他们的各种政治斗争中了。你可能以为微软是大公司,很多事情应该大度不计较,然而微软 HR 对各种事情的处理方式,其实比起小的 startup 还要不规范,各种抠门,威逼欺诈,隐藏信息,甚至肆意歪曲。
虽然协议内容包含了“保密”条款,要我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协议的内容,然而由于我没有签字,所以这个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我也没有必要为他们保密。我有权把协议的内容公之于众,以警世人。很多人也许还没见过微软的离职协议吧?因为签了的人就不能再分享它。我没有签字,所以现在大家可以见识一下了,很多人还以为微软是一个仁慈的雇主…… 如果有协议让你放弃如此多合法权益,请不要为了一点钱就签它!
你可以在这里下载我没有签字的离职协议的原文。微软为什么这么想让人放弃自己合法权益?难道他们真的做错了什么可以起诉的?懂法律的朋友或者律师,欢迎向我提出你们的建议。我也欢迎微软的中国朋友们跟我联系,我对你们没有成见,希望我的经历给你们提供有益的信息。祝你们一切都好,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