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电商促销高峰的临近,江苏省工商局召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同程网、途牛旅游网等省内多家电商平台负责人,针对“双11”电商促销期间可能出现的网购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消费纠纷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电商在促销中不得擅自提高折扣商品退货门槛;不得变相涨价,先提价再打折等。
“双11”已经成为一个商业节日符号,它印证了电商在中国的快速崛起。网络购物也实实在在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双11”电商临近之际,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召集电商,就节日促销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是一种积极履职的行为,很有必要。
众所周知,每年一些重要的、关键的网购消费高峰之时,总有一些电商平台借机先提价再打折,或是发布虚假的促销消息。比如今年8月初,北京市发改委就开出多份罚单,其中有两份是针对电商的。随着电商竞争加剧和监管部门发力,电商玩猫腻的行为也许会有所收敛,但是仍然不可掉以轻心。
除了对这些假促销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当心外,实际上,即使是真的价格战,消费者和监管部门也要审慎待之。
有的电商为了吸引流量,招徕顾客,打出“零利润”“超低价”等噱头。按说,降价促销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属于商业行为,无可厚非,但是,消费者必须有一个理性认识——企业只有合理利润才能存活。如果企业长期以“零毛利”甚至“负毛利”促销,则要警惕这种促销的商业模式是否可持续,因为其背后可能是牺牲了中间环节(如厂家、供货商)的利益,而厂家、供货商不会独自承担这种代价,他们极有可能会将这些成本最终传导到消费者手中。
实际上,媒体已有披露,有的电商为了迎合消费者,不但大打低价牌,还承诺遵守“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看似对消费者有利,实际上,有些退换货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再次流入市场,对消费者构成新的隐患。
所以,对于“价格战对老百姓是好事”这种消费者决定论,也要审慎看待。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不能因为“价格战对老百姓是好事”就在市场监管方面掉以轻心。须知,政府的角色相当于裁判者和守夜人,既不只代表消费者利益、也不只代表企业利益,而代表着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这里面涵盖了消费者、商家、厂家等多个集合体里的每一个主体、每一个人。
一个正常的市场,应该是各种市场主体在合法范围内充分竞争,而政府部门依法进行服务和监管,维持正常的商业秩序。“双11”临近,监管部门主动召集电商打预防针之外,还应根据电商市场特点,与时俱进进行服务和监管,而电商和消费者则要保持理性,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