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称,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该暂行规定从鼓励平台建设与经营、培育经营主体、鼓励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建设监管中心、鼓励第三方信用评价、鼓励融资体系建设八大方面对本市跨境电商给出了资金扶持政策,每一项都可谓含“金”量极高。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忠国就扶持政策作了介绍。
据介绍,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是,在大连地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跨境电商企业,以及为跨境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主体。具体包括:自建跨境电商平台的进出口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为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为跨境电商提供物流、仓储、人才培训、数据分析、信用评价等配套服务的企业、机构和跨境电商线下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