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方平台责任与义务的规定,是电子商务法备受关注的内容。根据草案,第三方平台对申请进入的经营者负有信息审查登记、建档核验的责任,要对平台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检查监控,对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至少三年,并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否则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于这些规定,电商平台如何看?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告诉南都记者,电商平台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只有平台知道商家的这么多信息,有强有力的管理平台的能力。薛军认为,草案对平台的鼓励和约束,是相对比较均衡的。
但刘俊海认为,草案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写轻了、写少了、写虚了,电商平台是消费者的受托人和代理人,应当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平台是你建的、规则你写的、电商是你选的、你有大数据、你拿了消费者的钱”,必须强化平台的义务和责任,这不会损害平台的利益,有助于维护平台之间公平的竞争秩序,否则“劣币驱良币”,不利于保护消费者,也不利于平台自身发展,“未来中国会出现更多的阿里巴巴和京东,要鼓励竞争,打破垄断,优化多元共享的电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