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起草,2013年底正式启动立法,专门成立由12个部委参加的立法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记者了解到,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
其间,针对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16项立法专题课题研究,形成了4个版本的立法大纲,并成立了两个起草组。其中,一个起草组由有关部委、院校专家、协会、机构、电商等组成,另一个由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人大财经委组成,分别完成了两个版本的立法草案建议稿。
值得关注的是,立法过程中召开的数次研讨会,包括两次国际研讨会,邀请了联合国贸法会、美国、欧盟、新加坡、日本等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知名立法专家。
今年初,两个版本的立法草案建议稿“合二为一”,形成法律草案初稿。初稿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沟通,形成草案讨论稿。今年4月,起草领导小组会议原则同意草案,随后发送全国各省区市人大财经委,征求地方和社会各界意见。
7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电商草案。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函国务院办公厅,征求国务院各部门意见,根据61个部门反馈的188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随后送法工委审核,按照法工委的意见又就几个重要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