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相似的经历,下班回家,发现忘带钥匙而不得已“急中生智”,叫个顺风车,钥匙即达。除了“个人业务”,部分提供鲜花、蛋糕、生鲜等送货上门服务的店铺,由于自身配送能力有限,或者传统第三方物流配送不方便,也选择通过网约车的方式为顾客送货上门,有的店铺甚至长期“租用”网约车送货。
实际上,这种双重身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但这的确不违反“共享经济”的理念,并且,用打车软件送快递的做法在国外已有先例。
此前,Uber就在美国推出了同城快递服务“UberRush”。用户可以通过相关软件,享受到汽车、自行车、步行等不同方式的货物当日送达服务。方便快捷让网约车“快递”业务却是不乏社会需求。
若真的开展这项业务,暂且不说《邮政法》多久能通过,就目前出台的网约车地方细则,已是风波不断。
在共享经济的理念下的确不乏新商机,但其自身携带的问题,以及与之伴随的监管滞后也令各平台苦不堪言。值得注意的是,“滞后”的还不仅仅是对企业的监管,对用户更是处于监管失控的状态。
也就在春节期间,创投报道突然改道社会民生,全国各地关于单车被虐的新闻层出不穷:月入过万的关某,将ofo小黄车占为己有,不仅重新喷漆还装备了儿童座椅;河南郑州的大爷大妈开始胡乱“圈地”,开始了共享单车的“外包”管理服务,共享单车似乎成为了国民素质的“照妖镜”。
与此同时,网约车的尴尬似乎也正在共享单车上发酵,跑马圈地,暗战永无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