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共享电动车“电斑马”是于3月5日正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投放了第一批电动车,停车点主要集中在东三环至东五环之间,根据地图显示,总共大约有40个停车点。“电斑马”最高时速可达到35km/h,使用费用是一小时8元,外加1元一次的保险费,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支付,且无需缴纳押金。
看似方便,费用又不高的共享电动车,却没能获得共享单车一样的市场反应,遭遇了看的人多、用的人少的尴尬。甚至有市民对共享电动车的上路感到焦虑,纷纷表示担心电动车的安全问题。
而相关部门的反应,也表明了共享电动车确实不能任性上路。在平台上线后的第三天,“电斑马”就被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条例叫停。懂懂笔记查阅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发现,该条例第5部分对电动车技术的要求中明确表示: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且需要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然而,“电斑马”的最高时速明显高于条例中的要求,而且在电斑马的车身上,并没有脚踏板;另外,电动车需要向交管部门提交牌照申请,及时上牌才能正常使用。然而“电斑马”投放到市场上的车辆,均没有上牌(可谓无牌无板)。因此,“电斑马”由于涉嫌违反《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多项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部门约谈,并叫停了该公司的运营行为。
事实上,电斑马并不是第一个被叫停的共享电动车企业。今年1月,7号电单车在深圳上线之后,也因为违反了相关条例规定,仅“驰骋”了一天就被深圳市交警局叫停,投放的400多辆车也快速收回了。交警部门表示,深圳90%的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不适合发展电单车。尽管事后深圳交警也表示将依法管理,积极推动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支持共享电单车健康、规范发展,但是就深圳市而言,共享电单车的合法性问题绝不是短期可以解决的。
无独有偶,2月14日左右,大约50辆名为“小蜜公共电动单车”的共享电动单车悄然出现在海淀街头,原本是要借着情人节的光,让“小蜜”在北京市火一把,但是事与愿违。刚投放两天,“小蜜”电动单车所属机构美车美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就被海淀区交通支队紧急约谈,要求该公司于2月17日前,将试点投放车辆全部收回。对于逾期未回收的电动车,交管部门将组织警力进行清移。该公司负责人随即表示,将按照交管部门的要求回投放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