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成为保价索赔的首要尴尬,一家快递企业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保价快件的保费与正常快递业务获得的收入一样,业务进行的各个环节都会从中获得对应的利润。而在此前的报道中,有经营快递业务的人士表示,国外快递企业是将保价业务交给专业的保险公司,而国内的快递企业一般是根据快件丢失损坏率选择投保,剩下的保费作为现金流成为企业运转经费。因此如果出现非投保地区的赔付案例,快递企业则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设置上限无疑是为尽可能多地在保价业务纠纷中保障自己的利益。
按照业内人士介绍,保价快件与未保价快件中转渠道和方式一致,丢失风险也均等,还有可能遭遇保价后却不能完全获得物品价值对应的赔偿,这着实让快递企业提供的保价服务处于尴尬境地。有消费者坦言,在无保价快件丢失损毁的的纠纷中,如果举证到位,也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索赔,显然比选择保价服务简单得多。但如果现行法律法规条款没有修改,则又将陷入多种赔付标准的纠纷当中。
也有消费者有另一种思路,有消费者猜测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当选择保价服务的业务占到企业快递业务的一定比例时,快递企业针对保价快递开设VIP渠道。高翼飞也曾提到,快递公司对保价货物怠于妥善保护,致使保价货物与未保价货物置于同等危险之下。建议快递公司对于保价的货物与未保价的货物区别对待,对保价货物采取更安全的存放及运输方式。
但业内人士坦言,这种可能性不大。首先,不少物流企业获取的是规模性效益,如果渠道能够进化到更为精细的程度,风险较大的相对厨房流通方式会被淘汰掉。最重要的是,快递专家赵小敏指出,一旦新的快递条例明确了赔偿方式和标准或者《邮政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在关于快递丢失损毁等方面的赔付依据,保价的尴尬处境将有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