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过去十年的城市膨胀中,对道路资源挤占最严重的是汽车,在道路资源规划上,自行车道和行人道或者成为政府用来收费的停车位,或者被划给了汽车。
那么,共享单车的出现,实在是地方政府尴尬——在短期无法解决汽车对道路资源的挤占,又无法增加自行车道路资源的供给,那么,限制共享单车的进入数量,就成了合情合理的必然之举。
其次是为牌照寻租打下基础。如果通过限制进入市场的共享单车企业数量,那么政府显然可以在事实上获得新的审批权,对一个非垄断的、自由竞争的市场,以公共资源不足的名义,建立牌照审批制度,早已经屡试不爽,除了增加政府的就业岗位之外,还能获得不菲的收益,比如网约车司机的培训。但是我要指出的是,本届中央政府早已经确立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商事原则,牌照的设立只能扼杀创新和发展。
第三,或是为了向共享单车企业以及普通用户收费获得利益。如果地方政府为共享单车的停放设置了特定的道路资源,那么,从逻辑上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缴纳某种形式的费用将是可能的。而对骑行人行为的规范,则为喜欢罚款的政府来说是颇受欢迎的事情。但是也不要忘了,当年的塑料袋收费和公共场所吸烟罚款,已经或者流产或者沦为废纸。
第四,共享单车的出现,对大城市的黑车市场产生严重的冲击,在这个市场,猫和老鼠的行为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同时受到冲击还有各个公共交通点,比如地铁附近的汽车和自行车停车场生意,作为源自政府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的受益们,也有强大的积极性,要求管制之手。比如某地方政府要求在地铁口有专人看管。
管制幽灵从来都是以公共利益出现,在共享单车这件事情上,我只是希望管制幽灵能够忍一忍,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给共享单车和老百姓一点时间,多思考自己如何改善公共资源的问题,不要老是把手伸进企业家的内衣。如此,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