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的调查中,面对网购出现的问题,有77.4%的受访者认为:买家、卖家、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需要互相协作,共同谋求发展的正确方法;另有56.0%的受访者认为:应根据互联网的特点,制定电子商务法,一方面是加强监管,一方面是促进发展。
而今,两年多过去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经落地,标志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面走向前台。可对于这部与网民与网购息息相关的法规,眼下有多少的认知程度?调查显示,受访者中,表示“知道”的有27.1%;“略知一二,但不清楚具体细节”的有57.1%;其余15.9%则明确表示“不知道”。
看来,《办法》虽已实施,但要真正让网购“退货不再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网商抑或电商平台,都有努力的空间。有870位占比43.5%的受访者对《办法》出台后“能提升网购的售后服务环境、网购从此无后顾之忧”表示“尚不好说”。
主要原因是认为“《办法》虽详尽,但执行还是要靠商家的自律”。另外,认为“网商太多,根本管不过来”的也不少。当然,也有不少消费者对《办法》可以提升网购售后环境持乐观态度,认为《办法》对退货流程退货范围等做了详尽描述,对卖家的销售行为予以约束,让消费者有法可依。
如何让《办法》更好地发挥有效作用?受访者把“电商平台要担当起日常的监督检查功能”列为首要条件;其次是希望“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对违规商家及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