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网: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2016年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同时也可以认为是我国加强互联网安全治理,为我国“互联网+”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的一次尝试。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入,互联网所代表的“线上经济”已经与传统的“线下经济”一样,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准绳”,加快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订,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这是优化电子商务监管的应有之义。
“首先要通过法律确立电子商务的治理框架,明确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两者的相互关系及各自的权利义务,电商主要参与方平台、网店、行业中介的相互关系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能相互补充,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副部长陈健的观点。他认为,电子商务相关立法工作还要统筹推进,注重不同法律间的衔接,避免孤立封闭和相互矛盾。
电子商务假冒伪劣问题一直以来备受消费者诟病。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对此问题进行清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局长曾蓉呼吁要完善《电子商务法》,尽快修改《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电子商务质量监管的程序性规定和违法调查的取证指导,统一监管手法和明确量刑标准,结合实际出台相应配套的部门规章。
有法可依,还要有标准可循。
“在电子商务管理标准上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必不可少。”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坦言,一定要颁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制定颁布《电子商务商户实名制规范》,强化对平台商户实名制的管理。“此外要加快研制《电子商务交易商品可追溯通用规范》、网上抽查、网上取证等系列通用性基础技术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跟各种法律打了一辈子交道,从消费者的角度,他认为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始终要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优先方向。“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支撑者,保护作为经济动力之源并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就是保护市场和行业。”
依法监管,用徐显明的话说,就是利用法律尽可能均衡各方利益,又要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做好各自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