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和支持跨境电商这种新型业态的发展,检验检疫部门应在认真分析风险与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立法调整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质量安全风险难监控。跨境电商量小、批次多、来源渠道复杂、销售模式多样等特点,决定了检验检疫部门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的产品,很难按照现行商检法的规定实施检验,质量安全风险明显提升。
疫病疫情风险难预防。对于以跨境电商进出口的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很难做到批批检疫,再加上收发货人采取虚假申报等方式逃避检疫,疫病疫情风险不言而喻。
违禁物品难禁止。我国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禁止进出境物品,通过跨境电商买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案例时有发生。
有效召回难落实。由于跨境电商经营环境的虚拟性和流通服务的跨国境等特性,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疫情风险,对产品的召回难以落实。
消费者权益难保证。在跨境电商交易中,由于销售者或生产商身处国外,消费者基本无法享受售后维修服务,至于实施索赔、退换货等维权行为,要么成本较高,要么根本无法维权。
产品来源难追溯。跨境电商的海外供应链组织模式多为海外扫货,大多只能拿到货物的购货发票,而不能拿到原产地证明,产品来源难追溯。
通关效率需提高。快速到手是电商消费者的普遍期许。例如按传统检验检疫方式,手续繁杂,周期长、费用高,有的还造成货物滞港压港。
检验标准需调整。婴幼儿奶粉、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等是电商企业最希望开展跨境贸易交易的商品。这些热点商品遇到最大的问题是准入门槛和标准的适应问题。这就需要在能有效把控质量安全风险和疫病疫情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实际予以适当调整。
权利义务需明确。跨境电商产业链中涉及的市场主体很多,一般包括生产商或制造商、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配套服务企业(包括支付、物流、仓储等企业)、消费者等。主体的多样性、地域的广泛性、交易的复杂性,导致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界限模糊或缺失,各自的权利义务必须理清。
监管职责需划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进出口商品,大多已经将进出口环节和销售环节等多个环节合而为一,导致各个监管部门界限不清。急需厘清检验检疫、海关、工商、卫生、食药等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责权限和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