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还在招股书中注意到,在2016年7月~2017年2月期间,三只松鼠接连被14名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款并3~10倍赔偿,主要纠纷为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法广告法等,整体索赔金额达到216万元左右。
如2016年7月,柯某以松鼠小贱香辣卤藕保质期标注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为由,将三只松鼠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5.5万元,并10倍赔偿55万元;2016年11月,马某以和田骏枣总含糖量未达到一等品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起诉三只松鼠要求退款4503元并3倍赔偿1.35万元……
2016年5月,三只松鼠还因在食品中添加药品莲子芯、用非食品原料玫瑰果生产食品等,被芜湖市食药监部门处以5.63万元的行政罚款。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对于密集遭遇食品质量连环诉讼的问题,截至发稿前,新京报记者并未收到三只松鼠方面的正面回复。不过,一位三只松鼠的高管在微信上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诉讼会在法律层面得到公正裁决,三只松鼠重视每一位消费者,但也不会向以牟利为目的职业打假人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