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研究过相关法律条例:“没有哪条法律不准刷阅读量,只要你刷的内容本身是合法的,那就没有问题。”
不透明的生意
作为公关公司的高级媒介,这几年来,卢某在为客户做新媒体营销时,微信平台的投放比例普遍高达70%~80%。占比第二的是微博,但是近两年开始衰退。“微博上水军痕迹特别明显,客户觉得钱花得太冤。”
卢某的客户们,目前唯一热衷的微博营销方式,就是“打榜”——花钱把相关话题冲到微博的热门话题榜上。“做一次小时榜,几万块钱;做一次24小时榜,榜单第一位官方价格大概是几十万。”
同样是30万元,如果投放到微信上,可以在很多百万级粉丝的微信大号上发软文,有时也可以雇用一些KOL(关键意见领袖,相当于网络大V)在朋友圈发营销H5,利用他们的人脉和号召力实现大面积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