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B的成功实现有赖于生产运作网络的协作。索非亚的家具定制、韩都衣舍的“多品种、小批量、快反应”,都离不开多家生产商、原材料提供者、物流服务商等如一个整体般的协调行动。
最小占用库存是重要的,断货的风险同样需要避免,产业伙伴之间的网状互动与数据共享势在必行,区块链等技术有可能将加速它们之间的开放与合作进程。适应C2B协作的新兴企业将应运而生,它们的成长将超过转变速度缓慢的大型企业。
共创供应链、辛巴达、韩都衣舍等厂商的实践,预示着供应链协作运营商的角色将愈发变得重要。
提供原材料及装备的B2B制造业企业,也将不再让视野受困于少数的大客户,而是与合作伙伴一道,同消费者结成C2B的同盟关系,为自己的客户发掘具有市场竞争 力的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以适应商业发展的大势。
C2B模式下,营销也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面目。
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兴起而发迹的网红正在崛起,代表了新的营销趋势。网红不只是面目悦人,更是具有审美与专业技能的“知识生产者”。曾鸣在文章中指出:“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营销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另一方面,C2B模式下互联网平台的职能在不断转变,不是从厂商角度出发的“管理客户”,而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的“管理商家”,这是真正体现消费者意志、跳出原有框架的“意愿经济”。 如淘宝推出的“淘我要”APP,消费者发布一个消费意愿,就有达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推荐方案,即是初步的尝试。
再有,C2B模式下不同的平台、厂商、个人之间形成了多赢共同体,以消费者需求的快速和深入满足为目标,通过场景化营造,获得新的交易机会。如易果生鲜与内容合作伙伴有过深度合作,任何在下厨房前方面观看了某一段关于三文鱼烹饪视频的客户,会获得一个三文鱼食材的分享。同时在易果网站上,任何一个买了土豆的客户,会有相应有关土豆的菜谱推荐给他。大家将有关消费者的信息进行了交互共享,双方诉求都得到了满足,同时每个平台的消费者,不需要离开原有场景。
C2B同消费者、企业、产品和服务、设计与研发、生产运作、营销等范畴的关系画卷,正在不断展开,激励着商业领域不断变换新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