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的境外合作渠道较多,因此提交不了原产地证明,这会卡死多数跨境电商海外货品的过关。
据了解,跨境电商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是指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此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曾表示,自过渡期实施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对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地方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等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同时,相关部门也在从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安全健康的角度研究优化监管安排。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经有关部门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但对相关企业也提出了要求——过渡期期间,相关行业企业要强化自律,切实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加快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共同营造有利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为实现监管模式的平稳过渡做好充分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的表述中,有非常重要的几个关键词——“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
通关单难倒的不止一家企业。据消息人士分析,这可能是新政第一次延缓的主要原因。
“我们跨境电商不同于一般贸易商,境外合作渠道较多,有的不一定是商品生产方,因此提交不了原产地证明,这无疑会卡死多数跨境电商海外货品的过关。”河南中大门保税区相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话语中透露出些许无奈。“而奶粉、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品类的注册和备案,又需要走流程,七八个月下来,难以预测市场将会发生什么改变。”
所谓通关单,是指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对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商品,采购者需提供包括原产地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等材料,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还须在食药监总局注册备案。企业完成报检获得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通关单后,才能向海关进行报关。
因为很多跨境电商平台的供应链组织模式多为海外“扫货”,即采购团队或买手在海外商超、卖场等大量购买商品,这种模式下跨境电商只能拿到商品的销售发票,显然无法取得原产地证及合同等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