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该罚单是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开出,FTC 是美国政府独立机构,主要工作是促进消费者保护,以及消除强迫性垄断等反竞争性商业行为。按照FTC的说法,Uber在官网承诺一位UberX司机在纽约能获得最高9万美元的年收入,在旧金山能达到最高7.4万美元。但FTC的调查显示,这些地区只有10%的司机能挣得这些钱,司机的实际收入在5.3-6.1万美元之间。Uber 还在广告中宣传了时薪,说波士顿的司机开车每小时可以获得 25 美元、明尼阿波利斯有 18 美元。但实际情况是只有不到 30% 的司机会拿到承诺的平均时薪。
Uber的广告中不仅仅夸大了收入,对其开支也有所夸大。即在司机的租车或买车的方面,Uber 针对“车辆解决方案项目”给出的价格也被认为并不准确。
据了解,在Uber的商业模式中,用户使用Uber应用去打车,并向Uber支付费用。打车服务由作为独立合同工的司机来提供,而Uber向这些司机支付报酬。因此,FTC 在指控文件中说:“如果司机希望终止和 Uber 的合作,而 Uber 又未能兑现承诺的收入数,司机将面临严重的财务损失。Uber 的做法已经导致了司机蒙受数百万美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