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对比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在于对驾驶员的户籍有新的要求,驾驶员须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取得广州市居住证。
对车辆的要求:粤A车牌、排量1.8L
1、符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2、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
3、新能源车辆,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配置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还应当满足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条件。
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可以不低于70公里。
4、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1年。
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车龄条件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可以延长为3年。
5、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的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6、 按政府监管平台的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7、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