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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代购属委托合同关系

 
2017-03-16 14:40:26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2016年“双11”前夕,尼尔森发布的一份基于全国31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调研报告显示,在所有被调查的消费者中,超八成受访者都有海外购物需求,其中超过七成的人最近半年内都有过海外商品购买经历。在各种海淘渠道中,尽管电商网站的跨境电商平台是最主要的渠道,但依然被代购、亲友代买、旅游购买等分流了近一半的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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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代购有多兴旺?据《消费日报》报道,2016年7月初,澳大利亚一档名为“ACurrentAffair”的电视节目做了一期热门话题探讨中国代购。报道中引用了一组调研数据:全球代购市场规模大概为150亿澳元(约750多亿元人民币),在澳大利亚本地从事代购的人数约为20万,其中中国代购占大多数。

不过,海外代购因其私人买卖的特性较容易出现消费陷阱。就在今年2月,辽宁省消协发布了一起微信代购海外商品的案例:消费者刘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同学推荐韩国品牌化妆品,说卖家是自己的朋友,长期定居韩国,保证正品,价格还比市场价便宜。刘女士微信转账给卖家买了1套,几天后化妆品送到,她打开后发现货品发出刺鼻的酒精味,和曾经用过的同一款货品明显不同。刘女士觉得上当了,想退货,可是卖家已经把她的微信删除,再也联系不上了。

此个案中消费者的受骗经历有哪些警示?麻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需要明确的是,个人通过朋友圈信息,由朋友在海外进行代购,个人和代购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而非消费合同关系。因此,刘女士在本案中亦不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不能受到该法的保护,只能通过一般合同关系去索赔。

麻策还提醒,通过朋友圈这类“熟人生意”去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购买人对商品或服务品质的认知,主要依靠于朋友的“信任背书”,而非商品或服务本身,故建议消费者应当通过可信的跨境电商平台进行购买,从而保障自身权益。

辽宁省消协也提示,对于微信私人代购的监管,难度要大得多。如果仅是通过微信聊天达成共识,对方又没有实体店铺,就只能被看做是双方私下达成的交易,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这就成了民事纠纷,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消费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但有些消费者甚至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消协提醒称,微信好友发布广告分两种,一种是好友发布的广告,另一种是好友转发好友的广告。对于转发的广告要反复确认,如果无法保证产品来源,就不要购买。同时,要选择好交易方式,如果卖家要求进行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直接付款,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尽量选择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即使出问题,也可以申请退款退货,避免财物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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