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店征税的讨论中,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网店征税无需再重新立法,现行税收法律即可执行。
这显然是把征税想得过于简单了。
在铁哥看来,以现行《税法》对网店征税在执行层面是存在相当问题的:1、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同零售形态的不公平,打一批抬一批的制度陋习是否会在此重演;2、要正视现行C店征税的标准难题,如虽然平台严厉打击,但刷单现象仍然存在,如将刷单额作为征税基数,显然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这也不符合为中小企业减负的大前提;3.对企业负担有充分认识,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多部门联合行动打造健康环境。
如此就涉及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政策下施行后能否为经营者提供真正公平的营业环境,现行《税法》在此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
铁哥更倾向于对电商征税从系统化制度建设开始:只有对C店卖家建立单独的征税体系,在起征点、基数统计、抽查标准以及税费减免方面(如退税制度)给予制度化支持,也只有此,业内人士所呼吁的公平市场才可能真正到来。
电商作为新的零售形态虽然存在多年,但迄今为止在制度上我们仍然将其视为传统商业形态对待,这也是如今两派人士争论的问题所在。
当未对电商有充分的认识,匆匆上马征税很难真正改善市场的公平问题,铁哥虽然赞成征税但坚决反对在现有的制度体系下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