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开始,Comcast、AT&T、Verizon等运营商开始资助一个叫做“21世纪隐私联盟”的游说集团。虽然名叫“21世纪隐私联盟”,这个组织的首要目的却是要废除保护用户隐私的法律。确切地说,它应该叫做“21世纪不要隐私联盟”。
这个游说组织每年会获得上百万资金,旗下有四家咨询公司负责拉拢和国会议员们的关系。21世纪隐私联盟的领袖是约翰·雷博维兹(Jon Leibowitz),他曾经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主席,和国会联系广泛。除雷博维兹以外,说客们还包括:前众议员玛丽·博诺(Mary Bono)、前能源商贸委员会主席亨利·韦克斯曼(Henry A. Waxman)。亨利·韦克斯曼不仅在国会动作,还在“国会山报”(The Hill)发表文章,强烈抗议这个禁止追踪用户隐私的法律。
通过上面的图我们可以看到,9家宽带运营商共向22个参议员贿赂了172万美元。我们熟悉的共和党茶党领袖泰德·克鲁兹(Ted Cruz,特朗普叫他“骗子泰德”)收了AT&T的4万5千5百美元;年轻的马可·卢比奥(Marco Rubio,特朗普叫他“小小卢比奥”)收了Comcast的3万1千9百美元。收钱收的最多的是德州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科尼恩(John Cornyn),他一共拿了15万8千美元。这些参议员们拿了宽带运营商的政治献金,当然要为运营商说话。问题是,废除保护用户隐私的法律实在是太不得人心了,要想废除,总得有个理由吧?
宽带供应商们的说法是这样的: 你看,谷歌和Facebook也收集用户浏览信息,同样是搞互联网的,为什么谷歌可以收集,我们就不行?
这个说法乍一听挺有道理,但经不起仔细推敲。
首先,谷歌获取的只是你在谷歌的搜索记录,你在Facebook里干了什么,谷歌是不知道的。而宽带运营商则是收集一切浏览记录。无论你去了谷歌、Facebook,还是去了豆瓣、草榴,运营商一览无余。从信息量上,互联网公司只能获取部分信息,而宽带运营商能拿到全部。
其次,谷歌、Facebook提供的是免费服务,收集用户信息是选择免费服务的代价。宽带运营商则是付费服务,用户不能一边交着网费,一边还被运营商追踪。
还有,用户可以随便选网站,但不能随便选运营商。如果我不喜欢谷歌采集我的个人信息,我可以去必应。如果我不喜欢用Facebook约炮,我可以去Tumblr看图。用户是有权选择网站,但没权选择运营商。运营商是几家寡头垄断,很多地区只有一个运营商接了网线。30%的美国人根本没法选运营商。AT&T、Verizon、Comcast,只有一个能覆盖到你家。这些宽带运营商一旦联合起来,恶意抬价,根本没法抵制,只能强忍。
最后,如果宽带供应商非要和谷歌、Facebook平等的话,那就应该一起监管,两者都禁止未经允许收集用户信息。可是宽带供应商又不愿意,一边想着给自己松绑,一边指着谷歌和Facebook说:“你看,他们这么干,所以我也能这么干。”
当然运营商还有别的借口,他们觉得浏览记录不是“敏感性隐私”,所以可以收集。而且运营商向用户投送更精准的广告,这应该算福利,不能叫侵犯隐私。
运营商有运营商的道理,FCC有FCC的道理。运营商想赚钱,而FCC要保护网民隐私。一攻一防,就这么僵持了两年。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定局。
少年派
2016年特朗普赢得了总统大选,国会里共和党保持了多数党的身份。“一朝君主一朝臣”,特朗普上任以后立刻把民主党的汤姆·维勒换了下去,把一个叫“阿吉特·派”的年轻共和党员任命为联邦通讯委员会的主席。
阿吉特·派(Ajit Pai),印度裔美国人,曾就读哈佛大学社会学系,后来去了芝加哥大学念了个法学博士。“少年派”早年是Verizon的说客,后来被说话慢悠悠的共和党领袖米奇·麦康诺(Mitch McConnell)举荐,进入了联邦通信委员会。和前任主席不同的是,阿吉特·派激烈反对互联网中立性原则。他认为这个中立性原则侵害了宽带供应商的利益。
“互联网产业的所有成员,应该被同样的规则约束,被同一个委员会管辖。”阿吉特·派在一次联合声明中说。他认为“互联网中立性”是个偏心眼的法律,对运营商不公平。
早在2014年,阿吉特·派就表现出了对运营商的同情。当时美国的监狱电话服务,由几家电话运营商垄断。以Global Tel-Link为首的电话公司们,恶意把监狱的电话费抬高,赚取暴利。犯人打15分钟电话,要交17.3美元。这个电话费比市场价格高出5倍。犯人因为打不起电话,无法和亲人联络。于是FCC在2014年规定,监狱电话费不得高于每分钟0.21美元。
阿吉特·派强烈反对这个规定,可那时的他只是个委员,没有最终决策权。阿吉特·派借口说,抬高电话费可以防止犯人私带手机。监狱嘛,也要给电话供应商留一些盈利的空间。
阿吉特在2017年终于当上了FCC的主席,他立刻废除了监狱电话费上限规定。除了废除这个规定,少年派还以虚报补贴为由,废止了补助贫困地区的“生命线”服务。除此以外,他停止了对T-mobile、AT&T、Verizon的反倾销调查,同时禁止谷歌和亚马逊做机顶盒的生意。这下局势就清楚了,FCC要给运营商松绑,要开始向互联网企业施压了。
阿吉特·派有一大堆理由解释他的做法,他认为运营商跟美国公民一样,享有言论自由。运营商有权选择哪个网站快、哪个网站慢,运营商也可以像Fox News一样有自己的政治观点。阿吉特·派认为,互联网应该搞完全的自由市场,规则要越少越好。像这种收集用户浏览记录还要征求用户意见的规定,根本就不应该有。
有了少年派的支持,有了“21世纪隐私联盟”的游说,国会顺利废除了保护用户浏览记录的法律,还由最高领袖特朗普签了字。这场争斗里,宽带运营商和广告商成了最大的赢家,输的却是所有美国网民。
那该怎么办
有两个办法可以避免自己的上网行为被运营商收集。
第一个是VPN。如果使用了VPN,运营商将会不知道你是谁,你在哪里。如果一群人用了同一个VPN,所有浏览记录都掺杂在一起,运营商没法进行广告定位。
第二个是Tor。Tor可以看做是一个匿名网络。如果我和隔壁老王都用了Tor,那我发的请求,或许会经过老王发出去。Tor实现的是真正的匿名,只要世界上有超过一个人使用Tor, 运营商就没办法知道上网的到底是谁。
然而这两个都不是长久之计。首先VPN公司也可能会向宽带运营商那样采集你的浏览记录,然后给你发广告。你的隐私刚出运营商的狼穴,又入了VPN公司的虎口。而且,VPN和Tor都很慢,不方便日常上网。
那什么是长久之计呢?
立法。
一个成熟的互联网产业,运营商和网站应该泾渭分明。运营商不能去做网站、做广告,网站也不能试图做宽带、做电话。用那个邮递员的比喻来说,就是送信的不能写信,写信的不许送信。Verizon搞网络传媒,Facebook搞 http:// Internet.org ,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要跨出自己的地盘,控制产业链的另一端。虽然目前并没有任何企业做到了同时垄断运营商和互联网,但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到那个时候,互联网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托拉斯,这个托拉斯可以靠控制价格来赚取暴利,靠倾销、并购的方式消灭任何竞争对手。它会像石油巨头、铁路巨头、军工巨头一样,失去“长江后浪推前浪”式的前进动力。到那时候,硅谷将不再是创新的代名词。
假如不让AT&T去做任何运营商之外的事,AT&T就没有了收集用户浏览记录的动力。不让Facebook卖宽带,Facebook就不会让自家的网速快,别人的网速慢。 互联网中立性的根本解决方法,就是让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相互隔离,只能做自己能做的业务。
我们不能指望运营商们放弃诱人的利润,去坚守互联网中立性、保护用户隐私这种道德规范。那么川普时代,谁来保护你的网络隐私呢?
是靠愤怒的网民呢?还是靠那些被游说集团左右的议员们呢?还是靠一个为运营商代言的联邦通讯委员会呢?
真正要靠的,是一个把运营商和网站服务商分隔开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