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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草案公布的台前幕后

 
2017-01-14 09:19:04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10月31日公布的立法规划中,电子商务法被列入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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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7日召开了电子商务法第一次起草组会议,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从201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到2016年12月25电商法草案公布,已经历时三年。

具体来说,电商法草案是在2015年1月到2016年6月之间开展并完成起草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乌日图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电子商务法已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将尽早提请审议。电商法草案最终在2016年12月19日通过初审,只不过,这一版草案出乎了互联网业界特别是电商业界多数人的预料。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交易额在2010年分别为4.5万亿元、5231亿元,到2015年则变为20.8万亿元、4万亿元;也就是说,整个“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交易额分别年均增长35%、50%。

另有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到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2016年前11个月该指标已接近13%。

实际上,隐含的另一个背景则是,中国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尤其是传统行业近年以来遭遇增长困境。很多传统行业代表人物开始发起“虚实经济之争”,最著名的莫过于在2016年年底的央视《对话》栏目中,传统产业大佬李东生、董明珠、宗庆后一起对电商“放炮”,提出“年轻人开网店是国家隐患,危害实体经济”。

在这种形势下,电商法草案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

这让电商法草案被诟病为针对零售电子商务和贸易电子商务的法律草案,因为《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在1996年就提出,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财产关系以及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另外,此前依据中国工商总局相关规定,网上开店的唯一门槛就是实名制,现在电商法草案相关条款开始要求一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传递了提高电商参与门槛的苗头。

为何现阶段会出现一个狭义版本的旨在提高参与门槛的电商法草案?两名接近起草小组的互联网业界知名专家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其实这是在全国人大、政协具有话语权的传统行业代表,其自身面临增长压力。

但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常务理事姜奇平表示:“我们发现电商法草案在最后关头突然出现了比较大的改动和波澜,我们有意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并向更高层反映(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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