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监管,似乎是一道难解之题。在过去发生的多个案例中,监管总是带来对创新造成遏制的争议。
解决创新与监管的碰撞,目前来看,“监管沙盒”是获得认同较多的一条对策。
报告认为,“监管沙盒”是要构建一个金融创新的“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 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从而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监管沙盒”有助于减少金融创新产品面世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也增强了监管对创新的适应性。
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未来,可以考虑可以先吸收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监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免强制执行函 等具体措施,从单个金融科技创新开始进行先行试用,再逐步实现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良性互动,构建起完整的“监管沙盒”体系。
深化监管体制改革,防止分业监管与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是需要同时进行的又一举措。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源之一实质上是现行分业监管体系与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为了防范潜在的交叉性风险,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错配问题, 需要在国务院层面统筹建立包括现有金融监管机构、信息管理、公安、工商等部 门以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在内的监管协调机制。
可尝试的方案是参照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的模式,在监管协调机制下设置实体性监管协调机构,并设 立创新监管中心,统筹各部门解决包括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资产管理等在内 的监管协调问题,重点防范跨界、混业和套利等可能引发的风险。